山脚下的审判席农田上的解纷人我为群众办实

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优惠活动 https://m.yiyuan.99.com.cn/bjzkbdfyy/yyzj/260592.html
<

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

淅川法院

疫情下的“多元化”调解

风抚新芽,满目皆绿,5月13日早上8点,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来到寺湾镇老庙村,巡回审理一起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案。

村民马某与其所在的村民小组自年分别签订2份荒山林地承包合同,总面积余亩,合同约定了承包期限、收益分配办法及双方的权利义务。次年底,有关部门开始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马某领取了部分公益林补偿款,因除马某本家外,其他所有组民对分配比例存在争议,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后,遂诉至法院。

判决易下,心结难解。考虑到涉及村民70余人,被告马某在承包过程中因用工、村民放牧等原因造成关系紧张,结怨深、“民愤”较大等情况,为了从根本上化解村民之间的矛盾,避免陷入诉讼“怪圈”带来的不稳定因素,承办法官王葆兴在多次实地走访了解情况,与双方、乡村组沟通后,决定“对症下药”,实行“多元化”调解,实现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庭奔波50余公里山路,到该村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特意邀请了在该村德高望重的镇正乡级退休干部刘丰山、寺湾镇林站工作人员、老庙村委主任,以及原被告双方的亲友家属等多人,发挥各自优势,参与到调解工作中。

林站工作人员以承包山林需要投入大量的人财物进行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不易,并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发放、管理、使用等相关政策进行了宣讲解读;刘丰山通过列举实例从邻里关系和睦的角度讲了调解的重要性,并对个别村民的错误思想进行了批评教育;王葆兴法官以调解的好处,以及判决后带来的影响等法律角度进行了释义,引导双方能够能够在政策法规内互让互谅。

经过5个多小时的多方参与,通过庭前调解、当庭调解、分头调解、协助调解、逐一讲解、教育疏导等多种形式,最终,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内乡法院

妥善调解保障食用菌产业健康发展

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夏馆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年底,夏馆镇某香菇收购公司与当地香菇种植户签订了一份香菇购销合同,约定在次年香菇上市的季节以提前议定的价格收购种植户的香菇。年初,受疫情影响,香菇销售渠道大幅受限,香菇收获上市后,收购公司欲降低收购价格,种植户无法接受,双方协商未果引发纠纷,种植户遂诉至法院。

立案后,承办法官及时了解案情,并积极联系农业部门和专业人士了解食用菌市场行情,随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前往现场调解。在香菇种植基地,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耐心劝解,阐明利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说服双方互相让步,重新议定了收购价格,香菇得以及时出售,案件圆满解决。

南阳中院新媒体平台

抖音号

1、打开抖音搜索天平南阳

2、保存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fz/6217.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冀ICP备19027023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