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切实加强人员流动管理,即日起,我县人员离淅外出,必须到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说明出发时间、事由、目的地。村(社区)、单位要建立外出人员台账。返回前,必须提前3天报备,说明返程时间、出行方式、出发地、目的地及预计抵达时间。属于劳务输出的,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负责向属地报告。凡因漏管失控造成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的,从严追责。
来源:[淅川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