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一号通告

  

淅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通告

(年1号)

根据国务院《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返乡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返乡人员管控。“非必要不返淅”。确需返淅的,自1月22日至3月8日春运结束,需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返淅后,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自行在家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通过      2.核酸检测实行“乡采样、县检测”。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医院、疾控中心负责检测。      3.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强化各类返乡人员的报备、排查、网格化管理,建立登记台账,分类纳入村(社区)健康监测。由村(社区)负责将所有返乡人员送至乡镇(街道)卫生院采样,并落实日报告、日监测制度。      4.个体诊所、药店不得出售退烧、抗病毒、抗感染药物和接诊发热病人,发现发热病人应立即就近转入医院发热门诊进一步诊断。      5.强化个人自我防护,要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1米线、科学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    6.提倡“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不聚集,不聚餐,不扎堆。

  

  淅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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