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淅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持续加大市场监管领域的执法力度,重点对哄抬物价、未明码标价、经营不合格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和从严打击,查办了一批案件,遏制了违法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现公布近期查处的2例违法典型案例,请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案例一
年1月29日,接群众通过热线举报,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南阳花盛开医药有限公司淅川县金河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店销售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无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无合格证明,销售过程中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并抬高销售价格。我局现场责令整改,已立案调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罚款2.1万元。
案例二
年1月29日,接群众通过市长热线举报,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南阳川海医药有限公司淅川县人民路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店销售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无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无合格证明,销售过程中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并抬高销售价格。我局现场责令整改,已立案调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罚款2.1万元。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挖违法线索,对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欢迎消费者拨打投诉举报热线举报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