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南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月考核暨奖惩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年10月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现将年10月份全市环境质量考核排名及奖惩情况等内容通报如下。
一、空气质量考核排名
第一名:西峡县
第二名:内乡县
第三名:官庄工区、淅川县
第四名:鸭河工区
第五名:桐柏县、高新区
第六名:邓州市、唐河县
第七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第八名:南召县、镇平县
第九名:新野县、方城县
第十名:卧龙区
第十一名:社旗县
第十二名:宛城区
二、空气质量考核奖惩
(一)对10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第一的西峡县,排名第二的内乡县,排名第三的官庄工区、淅川县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西峡县万元资金奖励,给予内乡县50万元资金奖励,分别给予官庄工区、淅川县30万元资金奖励。
(二)对10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倒数第一的宛城区,排名倒数第二的社旗县,排名倒数第三的卧龙区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宛城区实施财政扣款万元,对社旗县实施财政扣款50万元,对卧龙区实施财政扣款30万元。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
(一)县(市、区)水质在全省排名情况:鸭河工区、内乡县、南召县、西峡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质较好,进入全省前10名;桐柏县水质较差,位于全省后10名。
(二)县(市、区)水质变化情况:与9月份环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召县水质改善幅度较大,水质改善幅度进入全省前10名。
四、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奖惩
对10月份水质在全省排名前10名的鸭河工区、内乡县、南召县、西峡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通报表扬并实施生态补偿;对在全省排名后10名且水质没有改善并受到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全省预警的桐柏县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加倍实施生态扣款。请桐柏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全面排查分析影响河流水质超标的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尽快遏制水质超标状况,确保桐柏淮河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11月份,退出全省后十名,逐步改善水质,迎头赶上。
南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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