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阳淅川县寺湾镇学生死亡事件的情况说

南阳淅川县寺湾镇学生唐某发病死亡事件发生后,我局迅速进行调查。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唐某,男,现年11周岁,就读于寺湾镇下街中心小学五年级。

5月29日早读课上,唐某因未完成作业,教师王某某对其批评,并用教鞭敲打其腿部,当天唐某在校上课。5月30日早上唐某在家起床后感到身体不适,下午5时许,唐某家人带其到寺湾卫生院就诊,医生发现其白细胞异常建议转院治疗,后医院、郑大一附院就医,经诊断为“急性白血病、多发颅内出血”。5月31日晚唐某死亡。 

5月31日3时许,唐某父亲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医院等多方面调查取证,认定唐某系因患急性白血病死亡,不构成刑事案件,已依法按行政案件进行查处。

针对教师王某某的不当行为,我局已责令其停止工作,待进一步查清事实后,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局纪检组对负领导责任的该校校长李某某免职追责。同时,我们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全县师德师风教育,严格教师队伍管理,杜绝不良事件发生。

淅川县教育体育局

年6月5日

(来源:淅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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