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经淅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研究,决定对九重镇部分道路实施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道路九重镇跨渠大桥西头与九江宾馆门前道路交叉口;九江宾馆门前道路北头与交叉口。
二、限行车辆类型各类客车、货车和危险化学品车辆。
三、限行措施设置警示标牌、防护墩等设施,除以上限行车辆外,允许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通行。
四、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限行规定,服从交警指挥,途径路口注意避让行人和车辆,减速慢行,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南阳淅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