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单位和招投标市场主体之间开展“法治”课堂,赏春律师事务所王青山律师受邀到中心进行“法治”课堂授课。
课堂中,王律师对《民法典》出台的背景、意义等进行了讲述,并围绕民法典里的诉讼时效、继承权、债务、担保物权等有关内容,进行深入浅出、生动形象的阐述,让大家在具体案例中增长了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制意识。
近段时间以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利用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分批次对中心全体人员及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进行“普法”培训,特别是针对和公共资源交易息息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专业性法律进行培训指导。“法治”系列课堂让中心全体员工和广大招投标市场主体尊法、学法、懂法,在今后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守法、护法、用法,共同参与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