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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一对夫妇在3个月内猎杀了至少8头野猪,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据大河报11月26日报道,庭审中,被告人吴某辩称:“野猪给地里庄稼糟蹋得非常严重,才灭了它。麦子损失了30多亩,吃得也没啥了,多亩玉米也被吃得70多亩绝收。现在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认罪认罚。”
11月24日上午,淅川县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团队在仓房镇下寺码头就一起非法狩猎案件巡回开庭审理。本文图片淅川县法院
11月25日,南阳市淅川县人民法院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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