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宛如
“定时炸弹”
这不
有人自投罗网追尾警车
有人撒泼打滚拒不承认
下面这两位司机
就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自投罗网追尾警车
2月9日16时24分,河南省淅川县滔河乡一名男子在与亲戚喝过酒后,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结果半路追尾撞上一辆正在等红灯的县交警事故出警车,来了个“自投罗网”。
当天下午淅川县滔河乡杨伙村人张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的两轮摩托车沿淅川县南阳路向金河镇郭庄村方向行驶,至一桥西头时,由于酒精上头,刹车不及,撞上了正在路口等红灯的淅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出警警车,造成警车后保险杠及摩托车前脸不同程度损伤。民警下车查看情况时,发现倒地的张某满身酒气,于是对张某进行酒精测试,经检测,张某血液内乙醇含量为95.8mg/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张某称:自己喝了点酒,反应跟不上,也没注意到前面的车辆和信号灯,车速也比较快,撞上警车后才反应过来。
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张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撒泼打滚拒不承认
年2月6日下午,镇平县公安局柳泉铺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酒后驾驶。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于16时45分许在范营村附近查获嫌疑车辆,但该车驾驶人徐某与副驾驶乘车人员杨某看到民警后拒不下车,下车后撕扯出警民警,最终被民警控制,发现该车驾驶人以及副驾驶乘车人员满面通红,浑身酒气。
派出所民警将嫌疑人及车辆移交给镇平交警大队,交警大队对嫌疑人身份进行核实并进行抽血检测血醇含量,经核实驾驶员为徐某,持有准驾车型为B2的驾驶证,血液中乙醇含量为.62mg/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第一次调查讯问过程中徐某由于存在侥幸心理,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拒不承认。针对这种情况民警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并对坐在副驾驶的徐某妻子杨某进行询问,其妻子对徐某酒后驾驶行为进行了指认,徐某对自己醉酒驾驶的行为供认不讳。
当日,镇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对徐某刑事拘留。
酒驾的成本到底有多高?
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蜀黍来帮你算笔账~
条件:酒精含量20mg/ml—80mg/ml(不含)
直接成本=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条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ml
直接成本=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直接成本=处15日拘留+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直接成本=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遵守交规,安全第一
才是正确做法~
编辑
吕小布审核
张晓东